2012年2月24日星期五

不可一不可再。向清水Say NO!

日出茶太@大埔
24/2/2012 13:45


食完一份超好味但勁熱氣嘅豬扒麵之後,一定要買野飲。行過日出茶太見有特價飲品,$10一大杯,姑且一試,點知就出事。

(相片從略,灰到唔想影)

芝麻抹茶 ($10)
大杯,的確係勁大杯,係一般大裝珍珠奶茶杯。
內容係綠茶加奶嘅淺淺地粉綠色液體,浮遊左幾粒黑點,相信係芝麻。

吸一口,苦的。一pat粉粉地、苦苦地嘅東西,隨住一啖無味嘅水湧入。點解會咁? 明明親眼睇住,阿姐俾我之前已經搖過,亦深信係充分地勻。抹茶粉竟然係未溶嘅,明顯地仍然係水還水,粉還粉嘅地步。惟有自動波手搖一陣,又用枝飲管攪下。一分鐘後,感覺上抹茶粉已經溶晒,但入口都係完全無味。先聲明此杯已經叫左少冰,但味道同清水無太大分別,比重複用茶包沖十次還要差。 而芝麻味係零,一粒粒黑芝麻亦唔見得有香味。最後,只好當水飲。芝麻的確有,抹茶肯定存在,可能只係我期望太高,絕對係貪平 (??) 的惡果。

後記

早唔知幾多個月開始,呢間大埔分店已經擺出就執笠嘅姿態。還記得當初新開張,係由青春少艾同陽光哥哥仔負責沖調飲品。無幾耐之後,姐姐仔們突然老左三十年。正正喺舖面前側,竟然大模斯樣擺左一個迷你散貨檔口。我相信,以佢嘅生意流量,絕對做得出放租呢個行為。
今日再行過日出茶太,發現仍然有$10特價飲品,但芝麻抹茶已經俾人劃左。究竟因為咩原因,我已經唔太care。只係與一齊受害嘅同事不約而同講左句﹕「應該啦! 唔好害人。」
真係不可一、不可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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